关于2024年度全国勘测规划注册工程师执业资历考试考后资历核对有关事项的告诉,详细如下文。可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实施证明事项奉告许诺制实施方案的告诉》(人社厅发〔2020〕110号)相关规则,定于2025年1月8日-9日对2024年度全国勘测规划注册工程师[含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路途工程)、共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执业资历考试应考悉数科目(含根底考试)成果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历核对,主要对考生是不是满意全国勘测规划注册工程师执业资历考试报考条件(详见《2024年度全国勘测规划注册工程师执业资历考试报考简章》,包括所学专业、从事专业工程规划作业年限等方面),填写信息、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进行核对。详细告诉如下:
因2024年度考试成果合格规范没有划定,拟按2023年度考试合格规范暂定应考悉数科目(含根底考试)成果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如有变化,另行布告。
参与考后资历核对的人员须带着以下资料前往所属考区核对点(各地联络表详见附件2)进行考后现场核对:
1.《报名表》1份(登录我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登录打印,须自己签名);
2.《从事专业工程规划作业事务作业状况表》1份(详见附件3,须自己签名);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学位)验证/认证陈述复印件[仅限学历(学位)审阅状况为“非体系主动审阅”的人员,审阅状况详见附件1];
4.根底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打印的电子证书)(仅限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
1.考生应仔细核对报考条件,提交符合条件的申报资料。依据报名证明事项奉告许诺制相关规则,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许未在规则时间内提交资历核对资料的,按考试成果无效处理。
2.考生不得供给虚伪资料,考生有成心隐秘真实状况、供给虚伪许诺或许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资历等严峻违纪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的,依照《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历考试违纪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处理规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则予以处理。
附件:1. 2024年度全国勘测规划注册工程师执业资历考试应考悉数科目(含根底考试)成果合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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