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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来源:火狐体育官网ios版    发布时间:2025-04-04 12:19:05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城乡建设的发展的策略,拟订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起草有关城乡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工作。依据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设计,按权限组织编制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发展计划。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参与重要详细规划编制和有关专项规划审核工作。组织拟订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建设规划,并牵头协调推进、监督实施。

  (三)统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工作,牵头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和标准。按权限负责城建项目工程概算的审批。会同财政等部门管理市本级财政城建资金,对市本级政府出资城建项目投资和工程价款结算做监督。参与市本级政府出资城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

  (四)负责建设工程勘测考察设计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牵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权限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监管。参与主城区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设计的具体方案的审核。

  (五)负责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开发监管。按权限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负责主城区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管理。指导违法建筑防控和处置工作。

  (六)负责建筑业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指导并按权限负责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定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组织制定建筑业各项标准和定额,指导和管理建筑工程建设价格工作。按权限负责建筑企业、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资质及从业人员管理。

  (七)指导并按权限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管理。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指导协调城市建设工程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权限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地铁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和工程完工验收备案。

  (八)负责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科学技术进步工作。负责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散装水泥管理和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工作。统筹城乡建设信息化工作。

  (九)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参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监督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指导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参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

  (十)组织拟订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下综合管廊(管线)建设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统筹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重大地下综合利用工程、地下综合管廊、电网、公共停车场(库)、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建设工作。

  董天乐,党员,1992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委员、杭州市市区河道整治建设中心主任,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委员、杭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2023年11月任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陆春江,党员,1998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党工委书记,杭州市高新区(滨江)智慧新天地建设指挥部党组副书记、总指挥,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第4届亚残运会组委会场馆建设部副部长等职务。2023年12月任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刘晓东,党员,1992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杭州市规划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副局长,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总工程师等职务。2023年2月任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杨铁定,党员,199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杭州市市区河道整治建设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等职务。2020年4月任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吴建忠,党员,1988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巡视员等职务。2019年6月任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

  潘凌捷,党员,1996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等职务。2023.02任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梁旭,党员,2003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副主任、政府副区长等职务。2020年4月任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毛明秀,党员,1991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杭州市上城区政府办副主任,区纪委常委、副书记,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2023年2月任杭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

  严岗,党员,1992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杭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副局长级)等职务。2020年6月任杭州市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戴国琴,党员,199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杭州市城建培训中心主任、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站长等职务。2019年11月任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2020年3月任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一级调研员。

  负责委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协调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承担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城乡建设领域人才的综合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技术人员高、中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指导建设行业系统党建工作。

  组织研究城乡建设方针政策和改革发展战略。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权限组织编制城乡建设中长期建设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相关工作,研究拟订全市推进城市更新相关政策措施、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参与审查详细规划等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城乡发展相关规划。组织开展城乡建设重大项目与课题研究、论证。组织实施城乡建设方面对外交流与合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承担建设行业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组织起草有关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拟订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计划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按权限承担城建项目工程概算的审批。会同财政等部门对市本级政府出资城建项目投资和工程价款结算进行监督。参与市本级政府出资城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参与城建项目经济评估和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承担部门预决算、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城建统计年报工作。

  组织拟订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责。承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委集中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承担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按权限承担建筑和市政公用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抗震设防审核。承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工作。按权限承担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工作。承担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工作。按权限承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地铁工程施工许可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参与对市区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组织拟订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业和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全市房地产开发的管理。承担市区范围内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管理。组织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配套设施建设的论证。统筹推进未来社区建设工作。参与市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及设计的审批工作。按权限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按权限负责商品房预售前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形象进度核准工作。统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工作。统筹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指导违法建筑防控和处置工作。

  组织拟订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下综合管廊(管线)建设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组织拟订地下空间、地下综合管廊(管线)年度建设计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拟订电网工程近期及年度建设计划。统筹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重大地下综合利用工程、地下综合管廊、电网、公共停车场(库)、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建设工作。指导燃气、给水建设工作。

  组织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和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年度建设任务。承担城市道路、河道、桥梁、隧道、海绵城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推进工作。指导和协调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的移交工作。

  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文明施工管理等政策。按权限指导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组织、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管理。承担建设工程检测机构管理。承担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指导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应用。指导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和散装水泥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在建工程防汛、抗台等工作。

  组织拟订建筑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承担建筑业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工作。指导全市建筑工程的招投标管理工作,按权限承担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承担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体系建设和管理。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推进建筑业企业开拓对外市场。组织制定建筑业各项定额,指导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按权限承担建筑企业、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资质及从业人员管理。按权限承担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履约监管工作。

  组织拟订城乡建设科技发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城乡建设地方标准工作。承担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工作。组织编制年度城乡建设重大科技项目、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实施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承担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城乡建设信息化建设工作。

  组织拟订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政策和制度。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验收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指导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按权限承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承担历史遗留问题房产确权、地下空间有偿使用审批中相关消防工作。

  组织拟订村镇建设管理相关政策。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农房建设、美丽宜居村庄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等工作。指导推进全市城乡风貌提升和绿道建设工作。

  (二)承担停车场(库)和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拟制、日常管理及政策制度研究工作。

  (三)承担美丽城镇建设、绿道建设的计划拟制、日常管理及政策制度研究工作。

  (四)承担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治理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业务指导工作。

  (一)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政策制度研究及年度建设任务拟制工作。

  (三)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建设项目前期、建设单位招投标等工作。

  (六)按职责分工承担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电网建设等日常管理工作。

  (一)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日常管理及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监管及相关执法的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和散装水泥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建筑工业化相关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建设工程计价等造价投资和造价咨询机构及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指数指标发布工作。

  (一)依法接收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主城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含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城市建设业务档案。

  (一)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有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的研究及相关行业日常管理工作。

  (二)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抽查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历史遗留房产确权、地下空间有偿使用审批的相关消防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市城乡建委信息化建设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建设行业公共数据资源利用管理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一)开展城乡建设方针政策、战略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研究工作。开展勘察设计相关研究。

  (二)承担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发展、技术标准、规范等研究,开展技术引进和开发,推动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

  (四)承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事务性工作;按权限组织并且开展建筑和市政公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评审工作。